
广东发展
银行是经国务院和
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组建、于 1988 年 9 月成立的股份制商业
银行。目前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14.08亿元,总部设在
中国广州市。截止 2006年底,广东发展
银行总
资产3739亿元
人民币(下同),各项存款余额3191亿元,各项
贷款余额2170亿元。
广东发展银行在
北京、
上海、广州、杭州、南京、大连、郑州、昆明、武汉、
深圳、珠海、汕头、东莞、沈阳、宁波、温州、无锡、澳门等中国经济发达城市设立了26家分行、502家营业网点,在
香港设有代表处,并与
全球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980多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初步形成了城市化大
商业银行的格局。根据
英国《
银行家》杂志对
全球 1000 家大银行排定的位次,广东发展银行连续五年入选
全球银行 500 强。
2006年,广东发展银行成功完成改革重组工作,引入了
花旗集团、IBM信贷等世界一流的国外
企业和中国人寿、国家电网、中信信托等实力雄厚的国内知名
企业,新引进的
投资者团队获得广东发展银行的控
股权和经营管理权。广东发展银行将以引进境内外
投资者为契机,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学习和借鉴先进的银行服务理念、管理经验以及产品研发和维护技术,切实提高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和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优质
金融服务,致力于打造成为具有强劲的创利能力、雄厚的资本实力、卓越的品牌形象、领先的科技、先进的内部控制,令股东、客户和
员工满意的一流现代化商业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的经营范围是《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所有银行
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
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
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
外汇汇款;外币兑换;
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
外汇拆借;
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
外汇借款;
外汇担保;
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买卖和代理买卖
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
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
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
证券;自营和代客
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
业务;离岸金融
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
业务。经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
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