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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商业银行2006年度报告摘要

烟台市商业银行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已经本行第三届董事 会审议通过。

  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本行备有年度报告备查。

  2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2.1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年度薪酬情况

  本行根据《烟台市商业银行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确定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标准,董事会根据全行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对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其薪酬数额。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领取薪酬的人数共12人,年度薪酬总额约160万元。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津贴为税后2万元/年/人。

  4.2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行于2006年11 月30日召开第三届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庄永辉、李永平、刘玉璞、王怀书、罗太炎、王绪祥、陈远东、冯丽强为本行董事,选举房绍坤、王松奇、闫庆悦为本行独立董事。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推举庄永辉为本行本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秦鲁斌为本行本届董事会秘书。新选举董事、董事会秘书需报山东银监局核准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本行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行于2006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刘杰敏、姜美华、张孝伟、姜培生、李兴春为本行监事,选举巴曙松、梁星为本行外部监事。本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推举刘杰敏为本行本届监事会监事长。

  报告期内,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李永平董事为烟台市商业银行副行长,主持行长层工作;聘任赵秉权、孙涛、左华为本行副行长;聘任孙朋为本行财务负责人;授权行长办公会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聘任冯丽强为本行行长助理。以上人员聘任职务需报山东银监局核准任职资格。曲军于2006年5月被市政府正式免职,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职务。

  4.3员工总体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本行共有正式员工1365人,其中在岗员工1194人,在岗人员平均年龄34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1070人,占比89.6%,职称拥有率72.8%。全行共有内退员工171人。

  5 公司治理

  5.1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有关规定,本行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加强 “三会一层”建设,健全董、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对保证董、监事会职能的有效发挥及公司治理的进一步规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本行的股权结构较为合理,股东大会运行规范,确保了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本行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上完全独立,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不存在股东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本行的经营活动和决策。

  本行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对所有的议案均采用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各次会议均有律师为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董事、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

  本行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产生董事,董事会现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行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本行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不断完善董事会运作体系,强化公司治理,推进战略管理,在本行建设现代金融企业的进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风险管理、提名与薪酬四个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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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监事、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

  本行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产生监事,监事会现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2名,本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本行监事能够按本行《章程》规定履行职责,对本行财务和董事、行长、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努力维护本行及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下设审计、提名两个专门委员会。

  5.2经营决策体系

  本行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进行决策、通过高管层进行经营管理、通过监事会进行监督。行长受聘于董事会,对本行经营管理全面负责。

  本行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一级法人管理体制,各分支机构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均由总行授权并对总行负责。

  6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有关规定,2006年11月30日,烟台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股东大会在烟台财会培训中心隆重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6人,代表股份9.4亿股,占股份总额的86.5%,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大会的有本行股东、董事、监事,列席会议的有本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烟台市政府、中国银监会烟台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有关领导应邀参加会议。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会议的法律见证人派员参加了会议,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由庄永辉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了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等15项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的议案》,选举庄永辉、李永平、刘玉璞、王怀书、罗太炎、王绪祥、陈远东、冯丽强、房绍坤、王松奇、闫庆悦为我行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选举刘杰敏、姜美华、张孝伟、姜培生、李兴春、巴曙松、梁星为我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2005年度财务报告》、《2005年度股金分红方案》、《关于增资扩股情况及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和《关于继续增资扩股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增资扩股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7 董事会工作情况

  7.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要求,2006年4月17日,烟台市商业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民航大酒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增资扩股的议案》。我行董事会五名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还同时邀请了中国人民银行烟台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监管分局有关领导出席本次会议。

  7.2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情况

  为加强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2006年6月9日,烟台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烟台民航大酒店正式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烟台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监管分局有关领导应邀参加会议。

  烟台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共设14个议案,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全部通过。分别为:《2005年度工作报告》、《2005年度财务报告》、《2005年度股金分红方案》、《2005年度报告》、《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第二届股东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关于聘任李永平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3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履行董事会的职责,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2006年11月30日,烟台市商业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烟台财会培训中心隆重召开。烟台市政府、中国银监会烟台监管分局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共有13项议程,由庄永辉董事长主持。会议主要内容为:

  一、审议并通过了由市政府杜福兴副秘书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推举董事长的议案》,推举庄永辉同志为本行本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审议并通过了由庄永辉董事长所作的《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聘任李永平董事为烟台市商业银行副行长,主持行长层工作;

  三、审议并通过了李永平所作的《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聘任赵秉权、孙涛、左华为本行副行长,报监管部门审批后行使职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庄永辉董事长所作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秦鲁斌为本行本届董事会秘书;

  五、审议了李永平所作的《关于聘任行长助理的议案》。会议经研究议定,由本行董事会授权行长办公会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聘任行长助理;

  六、审议并通过了李永平所作的《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孙朋为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审议并通过了李永平所作的《行长工作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王怀书所作的《关于设立战略委员会的议案》。战略委员会依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九、审议并通过了房绍坤所作的《关于设立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议案》。委员会依照《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十、审议并通过了陈远东所作的《关于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委员会依照《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十一、审议了闫庆悦所作的《关于设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议案》,委员会依照《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王怀书所作的《关于实施<行长工作规则>的议案》;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冯丽强所作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行的审计服务单位,同时要求该事务所除应提供审计服务,还应提供管理建议书、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审计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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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监事会工作情况

  8.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情况

  为加强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履行监事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2006年6月9日,烟台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烟台民航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烟台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监管有关领导应邀参加会议。

  烟台市商业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共设5项议程,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5个议案,分别为:《200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2005年度股金分红方案》、《2005年度报告》、《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8.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履行监事会的职责,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2006年11月30日,烟台市商业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烟台财会培训中心隆重召开。中国银监会烟台监管分局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监事长的议案》,推举刘杰敏为本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9 重要事项

  9.1变更注册资本及分立合并等事项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银监鲁准[2006]147号文《山东银监局关于同意烟台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的批复》,本行进行了增资扩股工作。根据银监鲁准[2006]456号文《山东银监局关于烟台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本行账面实收资本变更为 1,087,065,541元;

  报告期内,本行无分立合并事项。

  9.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和重大案件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未发生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9.3收购、合并及出售资产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以及合并资产事项。

  9.4重大托管、担保、承诺、委托资产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除本行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记帐式国债49.9亿元外,无其他重大担保、承诺、委托资产事项。

  9.5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9.6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的情况。

  9.7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完成了引进境内战略投资者工作。2006年10月27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6]347号文批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正式成为我行股东,成为我行境内战略投资者,双方将在多方面开展合作。

  9.8日后重要事项

  2007年1月25日,经山东省工商局批准,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1,087,065,541元。

  10 风险管理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及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比例

  本行根据《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办法》(财金[2005]49号文)有关规定对贷款五级分类,并对贷款性资产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报告期末,本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24150万元。

  注:☆表示其任职资格2006年正在向监管部门申报核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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